□通讯员王立刘宁张爱国周波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王茸
5月24日,上海内环高架路近宜山路附近,一辆工程车在另一辆车“逼迫”下,“骑”上了高架护栏,这段视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此,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连夜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涉事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目前,两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
斗气车,又称“路怒”,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具体来说,指驾驶人带着愤怒的心情、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在驾驶中对其他交通出行人实施威胁等。
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南京交警对于开斗气车、“路怒症”等行为一直是“零容忍”,情节严重的“路怒”超出交通事故的范畴,驾驶人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路怒”事故不少,损人不利己影响恶劣
5月26日晚,江宁区东新南路鼓山路路口有两车碰擦。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到现场了解到,就在前一个路口等信号灯时,两车起步因距离过近差点蹭到,驶到下一个路口后,其中一名司机趁停车等红灯间隙,打开车门与另一辆白车司机吵了起来。随后,红灯变绿,白车司机一脚油门开了出去,路口转弯时突然停车,故意逼停与其发生争执的车辆,被逼停的司机驾车顶撞白车,导致两车受损,好在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核实,两名司机的行为已超出交通事故处理范畴,目前已被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前不久,秦虹南路上也发生了一起“路怒”事故,事故双方分别是一辆网约车和一辆私家车。网约车驾驶人告诉交警,当时,他一直按导航驾驶,可乘客却说他故意绕路,两人发生争执,吵了一路,网约车司机越想火气越大,不知不觉油门踩得大了点,再加上吵架分心,一不留神撞上了前车。
交警三大队刘警官告诉记者,虽然多数“路怒”引发的事故以小碰擦为主,但影响较为恶劣。江苏省交警总队也曾发布过数据:10%的交通事故由“路怒”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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