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快营运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对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提前淘汰的营运老旧汽车实施财政奖励补贴,最高可达8000元。奖励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6月6日下午,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成都市加快推进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十一问十一答”。
一、什么是老旧汽车?
老旧汽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即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
二、为什么要淘汰老旧汽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要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据统计,截至2023年3月底,成都市汽车保有量614.54万辆,其中,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36.47万辆,占比达到5.93%。由于技术水平和车辆劣化等因素影响,老旧汽车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日益增长。据测算,将一台国三排放标准汽油车更换为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其单车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可减排90%以上,推动老旧汽车淘汰,可以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有效维护生命健康和提升生活品质。
三、哪些车可以享受此次的奖补政策?
(一)凡在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登记在成都(即登记为川A、川G牌照)的营运老旧汽车,在规定时间内报废注销,即将车辆交售我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可以享受此次奖补政策。
(二)规定时间内报废注销是指:柴油货车,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报废注销;柴油客车,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注销;汽油客货车,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注销。报废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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