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如今的未成年人被称为新一代“数字原住民”,他们的涉网络纠纷逐年增长
【法伴成长,“未”爱护航】数字时代如何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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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已是当代未成年人不可或缺的成长空间。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活跃,涉网纠纷低龄化趋势凸显。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课题。
涉诉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仅6岁;有未成年人在一个月内进行网络游戏充值逾61万元;隔代抚养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纠纷明显增加……
北京互联网法院5月25日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涉诉未成年人呈现出显著的低龄化特点,涉未成年人纠纷主要因充值打赏、网络购物、网络言论等引发,充值打赏类案件的标的额最高。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未成年人网民达1.8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广大未成年人身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的时代,被称为新一代“数字原住民”。数字时代,如何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个月内游戏充值61万余元
白皮书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纠纷中,充值打赏类案件平均标的额最高。其中游戏充值平均2.5万元,直播打赏平均6.2万元,充值打赏类案件标的额10万以上的案件占比,接近该类案件的10%。
2020年2月至3月疫情期间,17岁的甲某在短短一个月内,通过支付宝账号向某科技公司运营的某游戏软件进行充值,金额高达61万余元。
在该案中,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告甲某已经应系统要求上传真实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可见被告该科技公司已有能力知晓对方为未成年人,但并未对大额充值行为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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